新學生

 

佛學院新生錄取條件:

【一】錄取條件

 

  1. 年齡需滿15歲並且是沙彌或比丘。若非,於入學後必要領受沙彌戒或是比丘戒。
  2. 需簽署遵守本佛學院校規的同意書,而且必須有一位在校的學生當監護人。
  3. 需提供身體情況良好的健康報告。
  4. 無法符合以上條件者若執意入學就讀,則將交付「佛學院新生觀察小會」進行審核。
  5. 無法符合以上條件者若無意入宿學院,則可住於校外近處並且參與上課和辯經,獲得考試資格。

 

【二】升級次第

 

  1. 從未進行過相關學習的學生必須從先修班開始,並根據考試的成績逐步升級。未通過先前班級年考者將無法參與更高年級的考試。
  2. 之前已學習先修班的課程,計畫直接從中觀一年級開始就讀的學生,必須提供有效的證書,或者通過先修班科目相關的考試,始可加入該年級。
  3. 計畫從中觀二年級開始就讀的學生,必須出具已通過《入菩薩行論》考試的證明,或者通過先修班和《入行論》的考試,始可加入該年級。
  4. 計畫從中觀三年級開始就讀的學生,必須出具已通過《中觀根本頌》和《入中論》(以下簡稱「中觀二門」)考試的證明,或者通過以上的考試,始可加入該年級。
  5. 計畫從中觀四年級開始就讀的學生,必須出具已通過「中觀二門」和《量理寶藏論》的考試證明,或者通過以上的考試,始可加入該年級。
  6. 計畫從中觀五年級開始就讀的學生,必須出具已通過「中觀二門」、《量理寶藏論》和《釋量論》前兩品(自義比量品和成量品)考試的證明,或者通過以上的考試,始可加入該年級;
    1. 若可出具已通過《量理寶藏論》和《釋量論》的考試證明,卻沒有已通過「中觀二門」考試的證明,則必須先進入中觀二年級學習一年並且通過該年級的考試後,翌年即可直接進入中觀五年級;
    2. 若可出具已通過「中觀二門」和《釋量論》考試的證明,卻沒有已通過《量理寶藏論》考試的證明,則必須先進入中觀三年級學習一年並且通過該年級的考試後,翌年即可直接進入中觀五年級。
  7. 計畫從著論一年級開始就讀的學生,必須出具已通過「中觀」、「因明」和《阿毗達磨俱舍論》考試的證明,並再度通過《阿毗達磨俱舍論》的考試後,始可直接加入該年級。若無法提供證明,則必須通過「中觀」、「因明」和《阿毗達磨俱舍論》的考試後,方可加入該年級。
  8. 計畫從著論二年級開始就讀的學生,必須出具已通過「中觀」、「因明」、《阿毗達磨俱舍論》與《現觀莊嚴論》考試的證明,並且重新通過《量理寶藏論》或《釋量論》其中一門、《阿毗達磨俱舍論》和《現觀莊嚴論》的考試後,始可直接加入該年級;若無法提供證明,則必須通過「中觀」、「因明」、《阿毗達磨俱舍論》和《現觀莊嚴論》的考試後,方可加入該年級。
  9. 計畫從著論三年級開始就讀的學生,必須出具已通過「中觀」、「因明」、《阿毗達磨俱舍論》、《現觀莊嚴論》以及「毗奈耶(律儀)」考試的證明,並且重新通過此五大學科中任意三科的考試後,始可直接進入該年級。若無法提供證明,則必須通過「因明」、《阿毗達磨俱舍論》、《現觀莊嚴論》和「律儀」的考試後,方可加入該年級。
  10. 不管有無證書,本校不接受任何新生直接加入阿闍黎班級。出具以上相關證明時,必需是有效而且是被信任的。
  11. 未完成論典二年級的學生是不可選修語文課程的。
  12. 若遺失本佛學院所頒發的證書想要重新補發的話,必須有一位本校管理部的成員以及一位本校的學生,出面證明屬實後方才能重新開具證書。每種證書僅有重新開具一次的機會。
  13. 於本佛學院完成部分課程的學生,若欲獲得相關課程的成績單或學習證明,必須有校方的休學證明文件方能開具。
  14. 只有在上學期期末考前,加入本佛學院的插班新生方可參加該年的班級考試。
  15. 經由學院派遣至其他寺院執教的學生,必須持有由該寺院所開出「已完整執教」的確切證明,方才獲允參加當年年終考試(下學期期末考)。此人毋須參與上學期期末考。